在债权债务中,对于代位权和撤销权是大家比较熟悉的两种权利,那么代位权和撤销权都是可以保全债务吗?代位权和撤销权的行使条件有何不同?
代位权与撤销权的行使能达到什么目的?
绍兴债务律师咨询代位权和撤销权都是可以保全债务吗
《民法典》于2021年1月1日生效,《合同法》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,届时此条例被《民法典》所替换,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,《民法典》生效前的规定:
两者在适用目的方面相同,都是债权人为保全自己债权利益而采取的措施。
绍兴债务律师咨询代位权和撤销权的行使条件有何不同
撤销权形成的条件:
(1)须有债务人有害债权的行为;
(2)债务人的行为以财产为标的;
(3)债务人实施行为时主观上有恶意;
(4)受益人在与债务人为行为时主观上也存在恶意。
代位权形成的条件:
(1)债务人享有对第三人的权利;
(2)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;债务人已经陷于迟延;
(3)债权人有保全自己债权的必要。
绍兴债务律师咨询代位权与撤销权的行使能达到什么目的
《民法典》于2021年1月1日生效,《合同法》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,届时此条例被《民法典》所替换,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,《民法典》生效前的规定:
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,代位权和撤销权的行使,行使人可以达到的目的是保护自己的权利,让自己的债权能够实现。
代位权和撤销权在适用目的方面相同,都是债权人为保全自己债权利益而采取的措施。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,如果对您帮助不大或者您想了解更多详情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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